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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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关节止痛膏

日期:2018-12-14 18:41:32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3020868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所在地区:湖南长沙
  • 剂型:橡胶膏剂
  • 规格:7cm*10cm
  • 生产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白霞向阳坡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10-14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4996000016

品牌

双舟

相关疾病

风湿性关节炎,疼痛,风湿性关节炎

适应症

祛风胜湿,活血止痛。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风寒引起的其他疼痛。

不良反应

外用局部有一定刺激性,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

禁忌
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、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2、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。
3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4、哺乳期妇女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5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,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6、本品含水杨酸甲酯、盐酸苯海拉明。据相关文献口服含这两种成份的药品需注意:患有心血管病,支气管哮喘,肾功能不全,甲状腺机能亢进以及高血压病者需慎用;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病或眼内压高者禁用;抗组胺药过敏者禁用;不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(如优降宁)同服。外用未见有报道。
7、运动员慎用。

包装

7cm*10cm*8片

类型

处方药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24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,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。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,应暂停哺乳。

儿童用药

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老人用药

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过量

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。

贮藏

遮光,密封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。

执行标准

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

用法用量

贴患处。

性状

本品为淡棕色至棕红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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